一、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
1.项目名称:上犹县荣盛高岭土矿等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
2.遴选人:上犹县自然资源局
3.工程项目建设地址:双溪乡高洞村、平富乡信地村、营前镇石溪村
4.承包方式:施工总承包。
5.施工标段:本项目共一个标段,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、图纸及其他相关文件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。
序号 | 矿山名称 | 矿种 | 地理位置 | 主要修复任务 | 主要修复措施 |
1 | 上犹县荣盛高岭土矿 | 高岭土 | 双溪乡高洞村 | 修坡、恢复植被 | 坡面修整、土石方场地平整、加筋防冲毯护坡、覆土复绿 |
2 | 上犹县平富乡高岭土矿 | 高岭土 | 平富乡信地村 | 恢复植被 | 坡面修整、土石方场地平整、覆土复绿 |
3 | 安顺花岗岩建材有限公司伯公坳采石场 | 建筑石料 | 营前镇石溪村 | 地形地貌景观修复、恢复植被 | 坡面修整、土石方场地平整、加筋防冲毯护坡、覆土复绿 |
项目要约价:¥1845850.22元 |
6.计划工期: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工,以开工令为准(书面并经双方签字确认),总工期90天。考虑复绿工程季节要求,挂网喷播、植树等复绿工程可顺延至2023年3月底前完成。
7.定标方式:确定一名中选人,现场公开摇号。
8.施工方式及计划开完工时间
施工方式:施工总承包方式,包括包工包料。
计划开工时间:2022年8月20日前。
计划完工时间:2022年11月20日前完工。
9.质量要求: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。
10.履约保证金:按合同金额的5%缴纳履约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收取,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。
11.付款方式:本工程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,工程结算前以合同价为计算基数,完成总工程量的70%时支付工程进度款50%;工程完工,通过业主组织的自验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80%,办理结算审计后,按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支付进度款至97%,扣留3%的工程质量保修金。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(无息)。工程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返工,业主不支付任何费用。
12.代理服务费:本工程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向代理机构支付,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肆仟伍佰元整,于领取发包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。
二、投标(申请)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1. 具有自然资源(国土)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。
2.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。
三、应当提交的资格文件:(资格文件装订成册,提交一份)
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2.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3.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4.投标承诺书。
5.授权委托书。
四、遴选时间、地点:
时间:2022年8月12日10点0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上犹县嘉福花园2号楼208写字楼(五指峰大道与安顺路交汇处)
五、各申请人若对此次遴选项目有任何疑问,可于遴选截止日之前来电咨询。
联系人:赖先生
电话 :19970713708
上犹县自然资源局
遴选公告-上犹县荣盛高岭土矿等3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8.5(1).doc